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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专项整治行动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8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全国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联合工作方案》和《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国家林草局合肥专员办、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压实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责任情况。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制度建设和职责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部门间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情况;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情况。

  (二)野外巡护及监测情况。辖区鸟类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农林结合部及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巡护值守情况;野外巡护制度建立和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全覆盖、责任到人);无人机拍摄等干扰鸟类活动的管控情况;开展清除捕鸟网等禁用猎捕工具情况;禁猎期、禁猎区公布情况;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开展全省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专项行动组织发动、方案制定、工作部署、任务分工等情况;实地查看鸟类栖息地、各类自然保护地、花鸟市场、农(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等重点场所,有无非法猎捕交易食用情况;本行政区域野生动物收容机构公布情况。

  (四)重点案件和问题查处情况。信访举报、上级转办等案件线索查办情况,其它涉野生动物案件办理情况。

  (五)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农村宣传栏等重要场所宣传标语的张贴情况;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和主流媒体沟通交流及开展宣传、妥善引导舆情、遏制负面炒作等情况。

  二、评估形式

  (一)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等。

  (二)实地评估。每个市至少评估2个县(市、区),需涵盖野生动物栖息地、果园、集贸市场、花鸟市场等易发生猎捕、交易的区域和场所。

  (三)座谈交流。重点听取基层一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

  四、人员组成

  评估共分4个组,由国家林草局合肥专员办、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同志带队(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整理相关文件,做好准备工作。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落实。

  (二)各组要坚持到实地查实情,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野生动物保护问题整改通知单》(附件2),切实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三)各组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保密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附件:1.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专项整治行动评估分组情况

        2.野生动物保护问题整改通知单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1月6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511/t20251110_4861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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