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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5-12-09 来源: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现将《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7-85485310

  附件: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工程发包人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的部分资金,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

  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政府制定 财政部、住建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鄂经信减负〔2021〕74号)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武汉市建设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培训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短期培训班、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二级造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等

  依据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收费

  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协议)定价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7号)

  3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武汉市房产测绘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房产测绘成果鉴定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1.房屋鉴定测绘:住宅、非住宅

  2.土地鉴定测绘

  1.住宅为1.36元/平方米、非住宅为2.40元/平方米(或住宅为2200元/户.非住宅为3500元/户)

  2.20000元/幅

  参考政策依据,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

  《省物价局关于测绘产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7〕77号)

  4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武汉市房产测绘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房产测绘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1.房产面积测绘(预、实测)

  2.房屋征收面积调查测绘

  住宅为1.36元/平方米、非住宅为2.40元/平方米

  参考政策依据,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

  《省物价局关于测绘产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7〕77号)

  5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武汉市房产测绘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房产平面图测绘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1.分幅分丘平面图

  2.物业区域平面图

  20000元/幅或32万元/平方公里

  参考政策依据,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

  《省物价局关于测绘产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7〕77号)

  6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武汉市房产测绘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工程测量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地籍测量、地形测量、管线测量、竣工测量、三维建模、摄影测量等

  参考政策依据,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收费

  参考政策依据,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

  1.《测绘生产成本定额》(财建[2009]17号)

  2.《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2002]3号)

  7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武汉市房产测绘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信息技术服务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信息系统服务、信息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等

  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收费

  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7号)


原文链接:https://zgj.wuhan.gov.cn/zwdt/tzgg/202512/t20251202_26858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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