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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调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

发布时间:2026-01-07 来源: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新规,自今年12月起全面调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此次调整以“扩范围、降门槛、优规则”为核心,政策覆盖面和惠及人群将显著扩大。

  保障对象全域覆盖。新政拓展了保障范围,将保障对象从此前的“市辖区城镇户籍家庭”扩大至全市所有户籍家庭,意味着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的家庭均被纳入保障体系。同时,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城市公共服务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引进人才继续作为重点保障群体。

  准入门槛全面降低。此次调整全面取消了收入限制,所有申请家庭均不再受收入条件约束,审核重点回归住房困难本身。大幅放宽社保要求,南宁市户籍家庭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公共服务人员等重点群体的社保缴纳时间要求从“连续缴纳12个月”放宽至“12个月内累计缴纳满3个月”。申请年龄下限从30周岁调整为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选房规则更加优化。在房源分配方面,新政确立了无房家庭优先选房原则,明确无自有住房家庭的选房排序优先于住房面积不达标家庭。同时取消了对1人户家庭的户型限制,允许单身申请者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三房及以上户型,但在此情况下的选房顺序将安排在2人及以上家庭之后。(南宁日报)


原文链接:http://zjt.gxzf.gov.cn/xwdt/dsdt/t270316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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