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再优化 四大举措赋能住房消费
发布时间:2026-01-07
来源: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近日,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四项优化举措,以“去库存、优结构”充分释放资金效能,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作用,为住房消费市场注入强劲动力。
一是取消购房提取年限限制,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后,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受原购房时间约束,提取总额以房屋实际交易价格为限,且提取总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二是放宽担保人提取限制,担保期内担保人可提取账户中超出担保责任额度的资金,留存金额不低于应承担担保额;三是扩展“代际互助”适用范围,缴存人及直系亲属可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优先)和商业住房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住房贷款余额,且累计不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四是调整异地贷款次数,异地缴存职工在无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最多可申请两次本地公积金贷款,与本地职工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政策调整精准契合了缴存职工需求,既为刚性购房群体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也为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了更多资金支持,同时保障了异地购房贷款权益。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该举措的实施将进一步激活本地住房消费潜力,优化公积金资源配置,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为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民生目标提供坚实保障。(付江星 通讯员 王敏)
责任编辑/何蓉
原文链接:https://js.shaanxi.gov.cn/sy/zjzx/csdt/202601/t20260107_3603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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