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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荒种地遇征地!补偿不是全拿,但也一分不能少

发布时间:2026-01-12 来源: 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农村不少农户开荒耕种闲置土地,可遇到征地时,很多人误以为“谁开荒谁全拿补偿”。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三农调研员告诉大家,其实补偿分配有明确法律规定,既不让开荒人血汗白流,也不允许独占。

  《土地管理法》明确,农村荒地所有权归集体。因此,征地的土地补偿费须入集体账户,由村民大会定分配方案,开荒人不能独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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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开荒人投入有回报,补偿分三块:土地补偿费归集体,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实际投入者。你种的庄稼、建的灌溉设施等,凭秧苗发票、施肥凭证、邻居证言等就能领对应补偿。若村里拒付附着物补偿,可当场拍照取证,在补偿登记期内书面异议。

  没书面合同也可主张权利。最高法有判例明确,连续耕种且集体未制止,即形成事实使用权。征地公告下发后,尽快整理开荒时间、投入成本等材料,向乡镇司法所或自然资源所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三十日内向法院提行政诉讼,要求确认附着物所有权并足额补偿。

  核心原则:所有权归集体,投入归自己。补偿不能全拿,也不许全不拿,证据在手、程序正确,就能拿到应得部分。若遇开荒征地补偿纠纷、补偿款克扣、维权程序不清等问题,欢迎联系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专业团队提供针对性法律帮助。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三农调研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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