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五里坨地区1601-072、1601-076、1602-647、1602-615、1602-616控规调整的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0年4月16日至5月15日,就五里坨地区1601-072、1601-076、1602-647、1602-615、1602-616地块控规调整,我分局组织进行了为期3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收集到网上公众反馈意见22条,来文反馈意见1条。建设单位对公众参与反馈的意见进行了书面说明。现将各方意见归纳并采信如下:
一、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1.关于提出五里坨建设区居住用地调整导致人口增加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此次控规调整地块位于五里坨建设区范围内,1601-072、076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6.82公顷,地上建筑规模约13.87万平方米。供地前文物勘探时,市文物局发现重要明清古墓遗址群,根据市文物局意见,古墓遗址需原址保护,此处调整为绿地,并在五里坨建设区内统筹用地指标。本次置换后,该地区减少规划居住用地1.02公顷,建筑规模共计减少约3.33万平方米。调整指标符合上位规划要求。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 关于规划绿地面积调整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置换后,该地区增加绿地1.02公顷,属于正向调整,调整指标符合上位规划要求。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 关于五里坨地区交通规划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结合已批复的《石景山区五里坨地区道路交通规划》,石景山五里坨地区位于石景山区西北部,道路交通规划范围北起规划五里坨工业区北路和规划一路,南至规划京门新线,西起规划五里坨西一路,东至规划九路和规划十路,规划范围内共规划有城市主干路2条,城市次干路6条,城市支路19条。
此控规调整项目已取得《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项目05F(1602-615、1602-616)、05G(1602-647)地块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函》,原则同意项目控规调整,下一步按要求落实相关交通设施,并解决好项目内外部交通组织,严格控制项目建筑性质及规模。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 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永引渠南路西延下穿法海寺森林公园后,现方案是左拐连接高井路,建议改为下穿法海寺森林公园后直行连接石府路。因为现五里坨区域石门路以南片区已有高井规划一路连接阜石路快速进城,如果改为直行连接石府路,再前行连接秀府路,这样就解决了石门路以北片区快速进城的问题。如此一来五里坨区域北有109联络线,中有“秀府路-石府路-永引南路”线、南有“高井规划1路-阜石路”线三条平行与中心城区相通,将更高效解决五里坨区域的交通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路网系统将参照已批复的道路交通规划方案执行规划。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 关于此地区离山体很近,增加住宅用地,人口过多,存在火灾隐患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在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告知土地竞得人注意森林防火要求,规划项目地块内建设方案在设计阶段要满足消防设计需求。
我分局意见:我单位将在规划地块的方案审查阶段对消防设计要求进行审查,森林防火工作由相关部门落实。
6. 关于征求部队意见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控规调整已采取网上及现场方式对全社会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7. 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地块的调整对楼盘周边的商业配套、未来交通规划、地铁线路等有什么影响?
建设单位意见:此次调整范围只包含置换地块,调整及优化规划用途及指标,不涉及周边其他地块。另外,此控规调整项目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项目05F(1602-615、1602-616)、05G(1602-647)地块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函》的要求落实相关交通设施,解决好项目内部外交通组织,以实现交通组织安全顺畅。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另我分局将依据交通主管部门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开展后续工作。
8. 关于考虑保留绿地,或者建设运动场馆,或者其他非住宅办公类的公共建筑,以减少土地出让资金收入,减少将来的管理负担为代价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为保护文物,并控制五里坨建设区建筑规模总量,此次控规调整为地块置换,置换后建设用地面积及规模减少。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9. 关于网上公示图片清晰度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网上公示上传图片时采用文本插入模式,致图片分辨率有所降低。此次公示为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同步进行,且现场公示经公证处公证。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关于尽快研究开通轨道交通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规划开展相关建设。
我分局意见:关于开通交通轨线问题,因轨道交通线设置问题极为复杂,需发改、环保、文物、规划、建设等多部门共同研究,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关于该意见,将转交轨道交通前期研究部门参考。
二、不属我分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10. 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如果小区旁绿地改住宅,政府应考虑给周边居民相应补偿,或是无偿退房,周边居住环境质量可预期的明显降低。
建设单位意见:此次规划调整是因为原规划居住用地内发现文物,在五里坨建设区内统筹用地,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及用地布局,在区域内统筹考虑置换,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略有减少,规划绿地面积略有增加。
我分局意见:是否考虑给周边居民相应补偿或无偿退房相关问题,不属我分局职责。
原文链接:http://ghzrzyw.beijing.gov.cn/chengxiangguihua/ghlgg/sjs_ghlgg/202007/t20200714_1948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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