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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编好村庄规划,打好乡村振兴基础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2021年完成村庄布局分类,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村庄规划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工作,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为切实领会这些工作要求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把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基础性工作打好基、起好步,实现城乡融合,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近年来,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村庄规划工作。

  一是坚持提高认识。村庄规划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落脚点。村庄规划工作直接关系到到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通过村庄规划引领作用,引导乡村规划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提高公众服务能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是坚持分类布局。村庄布局分类是村庄规划编制的基础。自2019年以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专人负责、落实专业队伍进场,按照集聚提升、搬迁撤并、城郊融合、特色保护、其它类等“五大分类”,加快推进村庄分类工作,特别是克服疫情的影响,完成1165个行政村的调查、分类、布局工作,为后续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坚持试点先行。开展村庄规划试点工作,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方法和机制,是落实空间规划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因地制宜指导各地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的有力抓手。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乡村振兴项目、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村建设、增减挂和整村推进等多项工作开展情况,经过多轮会商四县一市、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比对,合肥市共8个行政村(社区、片区)入选省级村庄规划试点,占全省数量的一半。为抓好村庄规划试点工作,提升村庄规划整体水平,紧紧围绕“全省样板”这一目标,自去年村庄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组织多轮的工作推进会和专家咨询会,目前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中期成果已经编制完成。通过试点村庄规划编制,科学地调动和利用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要素,统筹协调城乡产业用地布局,更好地激发和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潜能,更好地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村的竞争力,推动农业农村实现全面高质量发展。通过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发挥合肥市地处皖中、横跨江淮分水岭的地形特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突出乡村生态及文化,编制差异化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打造具有江淮风韵、合肥特色的村庄。

  四是坚持技术保障。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突出合肥地域和乡村特色,坚持特色保护,留住乡愁,避免“千村一面”,在《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的基础上,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全省率先启动《合肥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编制工作。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目前已形成“一则三册”的中期稿件,一则是《合肥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在一则的基础上,分别从管理者、设计师、村民使用的视角,编制了《合肥市村庄规划管理手册》《合肥市村庄规划设计手册》《村庄规划村民手册》,从而保证村庄规划编制有技术指导,管理部门有实施抓手,编制单位有规范要求,村民参与有实用成果。

  五是坚持协同机制。为有效推进省级村庄规划试点工作,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推进省级村庄规划试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市县级层面各项工作。各县(市)按照“县(市)负总责、部门抓落实、乡镇实施、群众参与”的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在“十四五”新发展阶段,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努力牵头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反映村民诉求,挖掘乡村在自然生态、旅游休闲等方面的潜力,统筹安排产业、居住、农业和生态空间。


原文链接:http://zrzyt.ah.gov.cn/xwdt/jcdt/145628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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