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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在哪里?(1)

发布时间:2021-12-08 来源: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作者:佚名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在哪里?(1)

  2021-12-03 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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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原《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农用地之间的转化缺乏制度性的约束,导致实践中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现象大量存在,严重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为此,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专门增加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当优先使用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同时,增加了耕地“非粮化”的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ghzyj.sh.gov.cn/hyxw/20211207/b98ff05aca044828a3041c6efb4d094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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