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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研究实施荒山绿化三年行动

发布时间:2022-03-04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日前,济宁市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济宁市荒山绿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济办发〔2022〕1号),明确利用三年时间,完成6.76万亩荒山绿化,全面消灭市域内宜林荒山,打造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周边和高速、国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等重点区域山区森林景观,筑牢全市森林生态屏障。主要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建立四级联动和部门企业帮扶机制。依托林长制体系,将荒山造林任务逐小班落实村、乡、县、市责任林长,市、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市级统筹、县级主体、乡镇负责、村级落实的荒山绿化责任机制。市县部门、驻济单位和国有企业落实荒山绿化帮扶区域,协助推动荒山绿化工作,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组织到帮扶区域参与造林绿化,开展“万名干部荒山绿化”行动。二是全面推行以工代赈工作模式。鼓励有荒山绿化任务的乡村组建造林绿化队,全面推行“工程造林+乡村绿化队+村护林队”的以工代赈模式,通过包工或直接雇佣方式承担本村或邻村荒山绿化期间的整地、植树、浇水、日常管护等任务和绿化后长期护林管理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林实行公开发包,持续增加村集体和群众收益。三是落实财政奖补政策。建立荒山绿化省、市共同奖补机制,对县市区年度新完成荒山绿化,经省级复核造林上图成果后,按实际面积,由省、市财政给予奖补。通过纳入国家、省生态公益林和地方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和保障常态化管护经费。四是积极吸引社会资本。鼓励县市区在国家储备林建设、碳汇林营造、林业旅游休闲康养服务等林业领域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动员各级各部门和驻济单位、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通过联建联营、绿化冠名、捐资造林、股份合作等方式,广泛开展义务植树,积极参与造林绿化。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增加碳汇增量,鼓励开发碳汇项目。五是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强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和数字赋能信息化建设,加快石漠化山体和瘠薄裸岩荒山等困难地造林、退化林修复、智能森林防火等技术研究,大力推广珍贵树种、优良乡土树种和名优经济树种,做好困难造林地新技术研究推广,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提升林业科技支撑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dfdt/202203/t20220301_2729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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