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责任人岗位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5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建字〔2022〕18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鲁农建字〔2021〕23号),指导各地落实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责任,完善高标准农田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建成的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责任人岗位职责》,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区域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责任人岗位职责。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20日
山东省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责任人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政策精神,全面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要求,深刻认识高标准农田管护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意义。
2.熟悉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相关业务,详细掌握工程设施受益范围边界,了解责任区范围内的水土资源状况。
3.按时上岗,定期开展高标准农田设施巡查工作,建立考勤登记制度,乡镇政府负责审核考勤记录。
4.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群众规范使用高标准农田设施进行业务指导。
5.积极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对非法破坏、占用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6.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排查,发现问题及早整改。对于简单易改问题,实行边查边改;对于复杂难改问题,第一时间上报行业监管部门处理。
7.利用财政补助、水资源费等管护经费,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设施维修养护。
8.负责高标准农田设施利用保护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承担涉及高标准农田管理的防汛抗旱、灾害预警等工作。
9.定期上报个人工作总结,由行业监管部门或其委托乡镇定期开展个人履职情况考评,落实奖优罚劣制度。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4/t20220422_3905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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