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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鸣:改善喀斯特地区农村人居环境

发布时间:2022-05-15 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正在全国推进,农村脏乱差面貌总体得到根本改善。但是,西南喀斯特地区作为生态脆弱类型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仍面临艰巨任务,值得关注。

      西南喀斯特地区以贵州为中心,覆盖云南、广西、四川、重庆等多个省份,总面积约55万平方公里,承载1亿多人口。在西南喀斯特地区高质量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关系可持续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近年,该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产生量快速增长,其中大部分被排入路边沟渠甚至溶洞。由于特殊地质特征,该地区面临更大的环境脆弱性。一方面其是水土流失的极敏感地区,另一方面污染物容易在地表与地下贯通进而污染水体。因此,亟待在西南喀斯地区构建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机制。

      加强生态与人居系统管理,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立足当地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特征、生产生活方式和村庄组织结构,谋划喀斯特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策略。具体来说,要因地制宜出台专项整治方案,打破行政管理界限,依据生态空间界限科学布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强化上级财政资金保障,鼓励地方合理整合;组织科研攻关,研发适宜的技术产品、探索有效建设与管护模式。

  以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对垃圾污水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符合喀斯特地区地表破碎、土壤瘠薄和缺水等地质、资源特征,且产生的直接经济价值和间接生态价值有利于吸引社会主体的参与。关键是要鼓励企业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实现供水与生活污水一体化管理、污水回收灌溉统一管理、生活垃圾污水与畜禽粪污统筹管理。另外,要探索创新排污权、碳汇等指标补偿和交易的机制与办法。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流程,提高农民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包括农民户内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也包括户外村内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农民是否参与建设管理对整治具有关键作用。针对喀斯特地区农村收入普遍较低、老龄化程度高等特点,以及居住分散且交通不便等问题,要增强农民参与意愿和能力。要调查农民厕所使用及垃圾污水现状,在此基础上选择农民可承受的技术模式;根据农民意愿采取统一或自建方式开展建设,做好建设和验收环节技术支持,确保奖补资金及时发放;合理划分农民和政府职责,政府主要负责户外设施和服务供给,确保转运、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及时有序,农民负责管护好户内及村内设施,做好垃圾简易分类、粪污就地收集等。

  作者系农业农村部沼气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首席专家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tzl/qsncrjhjzzgzxczx/202205/t20220512_74038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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