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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解读《2022年应对疫情冲击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九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2-08-27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出台了《2022年应对疫情冲击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九条措施》(以下简称《九条措施》)。“《九条措施》出台及时,刚性强、效果实,体现了快速、便利、保障、扶持的为民服务宗旨。”8月25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对《九条措施》进行解读。

  速度快 涉农运输车辆办证不超3小时

  该负责人表示,疫情发生以来,省委省政府围绕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部署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高度重视海南农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工作。为此,《九条措施》出台,从政策层面确保农民能下地、农资能进村、农产品能进城、农民能增收,有效保障了海南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产销。

  具体来说,《九条措施》中要求涉农运输车辆的办证时限不超过3个小时,为货车司机提供最便捷的核酸检测服务,免除疫情期间运输鲜活农产品的出岛车辆过海费用,保障农资、农产品、生物饵料的调运和供给,提供中高风险区农业托管、代耕、代收服务,对农户、渔船、帮扶企业购买特色保险提供财政补贴,千方百计促销滞销农产品等,这些都为疫情冲击下的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提供了坚实保障。

  该负责人表示,为快速便捷办理农业生产人员和涉农运输车辆通行证,目前,海南已经启用农业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审批,并出台《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审批暂行规定》,明确运输农业重点物资包括鲜活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其中,鲜活农产品以海南已定目录为准(含海南省新增菠萝蜜、榴莲、红毛丹、黄皮、黄秋葵和槟榔等),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包括农药、化肥、种子、饲料、饵料和农机等。

  同时,省农业农村厅还设置审批咨询服务热线电话(0898-68632632),安排专班全天候开展审批。

  奖补实 鼓励社会化组织托管、代耕、代收

  受疫情影响,针对中高风险区农业生产人员无法外出生产问题,《九条措施》提出,分级分类开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有关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托管、代耕、代收服务。

  该负责人介绍,《九条措施》鼓励为因封控隔离无法自主生产的农户提供晚稻机耕、机种和病虫害防控等专业化服务的企业或生产主体,并给予每亩15元的补助。此外,《九条措施》对纳入中国渔政系统的海洋捕捞渔船,因防疫管控延迟出海作业的,按每艘60元/天标准增发渔业资源养护补贴,从油补资金中列支。

  为了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九条措施》对吸纳相对稳定脱贫户、监测对象或农村低收入家庭(含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劳动力3人以上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给予一次性4000元/人的省级吸纳就业奖补。

  金融助农方面,《九条措施》鼓励市县积极开展特色渔业养殖保险,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还贷困难的涉农企业及农户(包括脱贫户、监测户),支持银行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予以降息、减息或免息扶持,开展征信保护等。

  渠道广 多方联动销售农产品

  疫情之下,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才能确保农民增收。《九条措施》要求,指导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加大本地农产品批发和零售。推动“菜篮子”公司加大采购力度,组织本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集中采购,促进本地农产品销售。鼓励各市县电商平台企业加大线上销售,根据销售贡献度给予一定奖励等。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供销合作联社组织制定“海南抗疫助农·为农解困鲜活农产品云产销活动”方案,计划8月27日针对大宗待销农产品举办线上云产销对接活动。同时,通过各市县、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供销社、海垦控股集团多方联动,多渠道推广销售本地农产品和消费帮扶产品,拉动本地消费。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jdhy/zcjd/zxjd/202208/t20220827_3254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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