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改进我省耕地占补平衡,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做到新增耕地指标信息可追溯、可跟踪、可核实。近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文件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近年来,土地整治快速发展,整合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相关活动,并逐步走向土地资源、资产、资本综合管理。2017年以来,国家和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政策,我省通过大力实施土地整治产生新增耕地是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的主要来源,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要素保障。2020年4月自然资源部正式上线运行新版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将新增耕地监督管理纳入系统,进一步严格各类新增耕地入库程序,确保补充耕地指标来源明、数量准、信息实,切实保障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
自然资源厅在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省级部门、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本《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一章:第一章总则,阐述项目管理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明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入库,规定项目申报条件、选址要求、入库审批等内容;第四章项目优选和立项,规定项目规划设计、省级项目优选、项目立项等内容;第五章项目实施,规定项目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理单位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任务;第六章项目验收,规定项目验收程序、验收材料、新增耕地核定等内容;第七章项目信息报备和档案管理,规定项目备案程序、备案材料等内容;第八章项目监管,明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每年开展已验收项目抽查;第九章责任追究,明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整治机构,以及参与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责任;第十章奖惩机制,明确项目管理的奖惩考核机制,省投资项目的指标分成,以及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第十一章附则,规定了《项目管理办法》的解释单位、施行时间、有效期等。
(二)主要特点
1.更新了土地整治及土地整治项目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是指为满足人类生产、生活和生态的功能需要,对未利用、低效和闲置利用、损毁和退化土地进行综合治理的活动,是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修复、耕地提质改造的统称。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项目,是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具有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的土地整治活动。项目利用财政筹措安排资金,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组织实施验收,分为省级投资项目、市级投资项目和县级投资项目。
2.规范了项目选址
禁止在下列5类区域选址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坡度25°以上的坡耕地(不含梯田);2)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含自然保护地)、高山远山顶部山脊线区域等生态保护敏感区、重点区域、农用地土壤严格管控区域;3)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4)退耕还林(草)区,湿地保护区域,河流、湖泊管理范围,水库水面、重要水源地及相关保护范围等区域;5)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区域。
3.新增了运用新技术锁定新增耕地来源
项目入库须提交优于0.2米高分辨率正射影像图、激光点云成果数据等;项目规划设计须明确新增耕地地块位置、新增耕地界址点坐标、新增耕地数量、新增水田数量和新增粮食产能。项目规划设计资料应有新增耕地来源分析图,包含开工前田坎图斑图层、竣工后预计保留田坎图斑图层、预计新增耕地图斑图层。项目验收须提交优于0.2米高分辨率正射影像与竣工套合图、新增耕地来源分析图,包含开工前田坎图斑图层、竣工后田坎图斑图层、新增耕地图斑图层。
4.增加了“项目信息报备和档案管理”章节
明确了各级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以及省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在“四川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线上管理系统”备案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5.增加了强化新增耕地监管手段
运用天府调查云和遥感监测手段,对项目实行全程动态监管,确保新增耕地和提质改造耕地真实准确。
6.增加了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衔接要求
明确未及时变更导致相关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追责。
三、政策出台的意义
本《办法》将全面指导我省今后一段时期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是我省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领域的重要文件之一。《办法》出台后,全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都将围绕《办法》,全面开展相关工作。通过一系列新要求,促进我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同时,进一步提升我省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水平。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zcjd2/2022/1/5/d64450d30cfe47b380c587ce2d0100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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