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发布实施《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9 来源: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作者:佚名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发布实施《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并报自然资源部批复同意,现予以发布实施,并就做好《规划》实施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发挥地质工作的基础性和先行性作用,服务“双碳”战略目标,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提供保障。

      二、认真抓好重点任务落实。要加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投入,调整优化工作结构,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基础支撑和服务;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大力推进绿色勘查开采,切实按照“以灌定采,采灌平衡”的方针开发地热资源,优化地热资源布局和利用结构,促进地热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切实发挥规划指导和管控作用。《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管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重要依据。规划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分区管理、总量调控、开采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各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本区规划资源、水务、生态环境、公安、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违反《规划》进行偷采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构成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的,要依法追究违法采矿者的刑事责任。

      四、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认真研究和解决《规划》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五、各区可依据《规划》,结合本区实际编制区级矿产资源规划,报市规划资源局审批后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本册)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空


原文链接:http://ghhzrzy.tj.gov.cn/zwgk_143/zcwj/jjzcwj/202209/t20220908_598372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