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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2-12-2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申请领取养殖证的水域必须按照《锡林郭勒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要求的水域条件同时是被界定为养殖水域才能进行申领养殖证。

  一、定养殖水域的条件是:用于养殖业的池塘、稻田和“三网”养殖;利用湖泊、水库发展养殖业,人工放养苗种形成鲜鱼产量占总产量40%以上的,均界定为养殖水域。

  二、在《锡林郭勒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中二大类的限制条件以外的水域可根据当地的水域规划申办养殖证。

  《锡林郭勒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中的限制条件是:首先对于禁止养殖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自然繁殖水生动物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及重要的洄游通道、养殖环境、水质没有达到标准的水域滩涂,都不得作为养殖场所,不能申领养殖证;其次对于限制养殖区要根据时间、空间、期限划定的区域来申领养殖证。根据上述条件,我盟的这些水域:锡林浩特市扎格斯台淖、卧龙泉水库是禁止养殖区;阿旗查干淖尔、东苏旗恩格尔水库、西乌旗高勒罕水库、乌拉盖管理区乌拉盖水库、贺斯格淖尔、多伦县大河口水库、西山湾水库属于水域自然繁殖水生动物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及重要的洄游通道均不能申领养殖证,这是第一类;第二类是乌拉盖管理区的贺斯格淖尔、锡林浩特市锡林河水库在规划中属于限制养殖区,目前也不能申领养殖证,等限制条件解除后才可领取养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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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yw/nszd/xlgl/202212/t20221213_2188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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