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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养殖证范围

发布时间:2022-12-2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根据水域、滩涂的权属性质的不同,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一、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二、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承包经营权。

  从上述2条养殖证的发证范围可以看出,对于承包使用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所发放的养殖证,在法律性质上应不同于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养殖证。实践中,各地一般通过证书的颜色、内容上的不同来区分两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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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yw/nszd/xlgl/202212/t20221213_2188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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