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湄洲湾港兴化港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用海的预审意见
发布时间:2023-02-04
来源: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湄洲湾港兴化港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海域使用预审申请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湄洲湾港兴化港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位于兴化湾内、福清市江阴码头至涵江区江口镇之间海域,拟申请用海面积233.5359公顷,用海方式为专用航道、锚地用海及其他开放式用海,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航道用海,用海期限2年。项目在《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中位于“兴化湾保留区”,用海符合海洋功能区划要求。在妥善处理好利益相关者关系、落实用海风险防范对策措施、疏浚物去处、海域使用管理、环境保护要求等前提下,项目用海是可行的,原则同意该项目用海方式、面积和用途。
二、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报批稿)是项目用海审批的依据之一。项目在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之前,不得使用海域。
三、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本项目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两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到期自动失效。有效期内,如项目用海选址、用海方式、面积及用途等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提出用海预审申请。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zrzyt.fujian.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hygl/202302/t20230202_61023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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