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律援助 > 正文

《自治区“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出台

发布时间:2023-02-1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记者从自治区民委(宗教事务局)获悉:日前,《自治区“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旨在创新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积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规划》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从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文化共同体、社会共同体四个方面谋篇布局,强化顶层设计、分类推进、精准创建,系统谋划了新疆“十四五”期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根据各州(地、市)历史文化特点、经济社会基础、民族人口结构、创建工作特色等不同类型,将全疆14个州(地、市)划分为重点推进区、深化拓展区和巩固提升区三个区域,重点部署了40项重点任务、3项工程和2个专项行动,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有形有感有效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积极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确保到2025年,全疆14个州(地、市)全部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90%以上的县(市、区)创建为自治区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累计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区示范单位1000个以上。

  《规划》是创新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有助于进一步扩点扩面、提质提效,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疆样板。为保障《规划》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开展督查考核,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激励保障,健全完善了16项配套政策性文件。

  截至目前,新疆共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9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4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370个。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xfflxc/202302/5bb8d6fc08b348e4a769497cde6c117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