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30185号建议的答复
张素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将其作为重大事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2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批示,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强化耕地保护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严肃要求,制定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等文件,在全国率先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二)健全完善耕地保护管理制度。山东省委、省政府相继印发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耕地保护补偿激励、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等方面文件,不断健全完善耕地保护管理制度,初步形成较为完备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为耕地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创新实施耕地保护激励。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每年对保护耕地成效突出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连续四年开展耕地保护激励工作,总计奖励20个县,499个乡镇,落实激励资金7.245亿元,真正让保护耕地突出的地方政治上“受表扬”、经济上“得实惠”,发展上“有保障”,提高了基层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初步建立耕地动态遥感季度监测机制。利用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自2022年8月全面实施耕地季度遥感监测机制。利用0.5米分辨率遥感影像,对“三区三线”划定耕地和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耕地实施监测,通过影像判读、人工核查锁定耕地不合理流出问题图斑,重点监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组织市县全面核实,对问题稳妥有序组织整改,督促按季度及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确保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五)积极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2016年6月,原农业部以2016年第2号部长令发布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明确农业部所属相关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保护机构组织开展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地方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自2017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积极完善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网络,承担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省耕地质量监测点3221个,共涉及16市128个县(市、区),其中国家级监测点62个,省级监测点219个,市级监测点331个,县级监测点2609个。通过汇总全省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基础信息数据,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山东省2021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鲁农技字〔2022〕40号)。
(六)全面加强耕地保护执法监督。建立完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群众报”的全方位违法行为发现机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切实发挥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以村“两委”成员为主要责任人的基层耕地保护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田长的前哨作用,将12万余名县级以下田长和网格员管辖范围落地上图,明确责任边界,实现巡田路线实时记录,发现问题随拍即报、迅速核实整改,做到对耕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大棚房整治专项督查,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公开通报、警示约谈、限制审批等“组合拳”,始终保持耕地保护高压态势,全省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持续下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我们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参考意义,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压紧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作为刚性指标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二)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耕地数量、质量保护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国家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我省考核办法,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是否完成、耕地质量是否提升等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施严格考核,使考核成为监督检验各级各部门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有力手段。同时,将进一步优化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点,科学选点、精细布局,构建长期定位监测网络,掌握土壤理化指标动态变化情况。加强监测评价数据有效利用,打造耕地质量评价制度体系,按期发布全省耕地质量等级。
(三)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各项长效机制。呈请省委、省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健全完善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推动形成全社会耕地保护合力。依托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建立健全耕地动态遥感季度监测与日常动态巡查相结合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结合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机制,由集中整改向日常性整改转变,将整改成效及时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
感谢您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jyta/rddbjyblqk/202305/t20230531_433583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
202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