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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来源: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山西省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3〕14号)安排,现将山西省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山西省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成绩60%以上的应试人员。

  二、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23年12月6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审核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望景路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机关一楼党员活动中心)

  三、审核所需材料

  1.《资格考试审核表》一式二份(下载后正反双面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2002年后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复印件一份;

  3.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免试一科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用人单位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要求:以上需提供的复印件纸张规格均为A4。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成绩合格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当年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

  (三)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通过资格及相关科目成绩。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职业水平证书。

  (六)资格审核不接受委托办理。

  五、审核依据标准

  (一)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

   

  联系电话:0351-6168341

   

  

  附件1:山西省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花名册.xlsx

  附件2:资格审核表.docx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1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nxi.gov.cn/zwgk/tzgg/202311/t20231130_94364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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