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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朱家墩储气库支线段

发布时间:2023-12-08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用字第320000202300016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苏沿海输气管道

  朱家墩储气库支线段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江苏省沿海输气管道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办理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朱家墩储气库支线段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提出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途径盐城市亭湖区、射阳县,线路全长约17.6km, 沿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后续规划用地许可阶段,依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等材料依法确定项目具体位置。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盐城市亭湖区、射阳县,依据沿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无需办理用地预审手续。

  三、依据相关城市总体规划、《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朱家墩储气库支线段工程选址论证报告》及沿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选址初审意见等,该项目不影响沿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沿线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后续规划管理、沿线用地控制管理,以及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

  四、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做好与沿线城镇用地、村庄布点、交通设施等的协调,严格执行防护安全距离等相关标准,确保项目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供水管道、高压线等设施的安全距离,并按要求做好文物古迹、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噪音防护等工作。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原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朱家墩储气库支线段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有效期三年)。

  本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2月1日

  

  

  

  抄送:省发改委,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2f8bcc7e4a018c3cc718b705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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