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 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 魏莉华
《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全面系统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深邃思考和重大部署,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向性、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重要论述,为“法治自然”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严密法治观体现了法治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章论述和部署全面依法治国,明确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压舱石”和“助推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法治规范引领,绿水青山需要严密法治保护,绿色发展需要法治创新驱动,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需要法治引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责部门,必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践行严密法治观,不断完善自然资源法律规范体系,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自然资源法治力量。
二、自然资源系统践行严密法治观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始终践行严密法治观,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创造性地提出了“法治自然”建设目标任务,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结合点,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一是推进良法善治,建设日益完备的自然资源法律体系。在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矿产资源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等法律制修订过程中,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立法取得重大突破。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强化建章立制,严格规章制定程序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开展了6轮部门规章和5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共废止17部规章,打包修改21部规章,废止规范性文件186件。三是不断畅通行政争议化解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切实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自然资源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部以来共办理6000余件行政复议案件、5800余件行政应诉案件,复议纠错率一直保持在20%左右的较高水平;诉讼败诉率则由4.5%降至1%左右。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自然资源法治环境持续向好。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每年确定不同主题、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国家宪法日和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月活动;打造“法治自然”文化品牌,提升全社会自然资源法治意识。
三、坚持厉行法治,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法治自然”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法治自然”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面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的严峻挑战和“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法治保障,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定修订,以良法保障善治。
下一步,我们要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继续践行严密法治观,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自然”建设,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守法各环节改革,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补齐自然资源领域法律制度的短板弱项。按照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求,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法、国土空间规划法立法,继续配合推动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国家公园法立法进程。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起草工作。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抓紧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监督纠错功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三是建设“法治自然”文化品牌,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提升全社会自然资源法治意识。把加强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关键性工作,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ywbb/202411/t20241129_2877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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