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关注农地 > 正文

江西强化河湖管理范围内耕地监管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为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近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内耕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分类处置河湖管理范围内的现状耕地。

  《通知》指出,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耕地,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在不妨碍行洪、蓄洪和输水等功能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其中,对位于主河槽内、洪水上滩频繁(按5年一遇洪水位以下)、水库征地线以下、长江平垸行洪“双退”圩垸内的不稳定耕地,采取有序退出。对于确有必要保留下来的耕地及园地,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围堤,禁止种植妨碍行洪的高秆作物,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通知》明确,在河道湖区管理范围内,严禁实施耕地恢复、垦造耕地和围湖造田等行为。已经依据“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且属于位于主河槽内、洪水上滩频繁(5年一遇洪水位以下)、水库征地线以下、长江平垸行洪“双退”圩垸内的不稳定耕地,依据国家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逐步调出永久基本农田管理范围。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td/202412/t20241217_287858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