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莒南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涉及莒南天佛风景名胜区的意见
临沂市林业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莒南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占用莒南天佛风景名胜区的请示》(临林报〔2024〕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莒南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是青口河应急防汛工程,有利于恢复河道生态、保障防洪安全和农村水安全,对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水利部公布莒南县为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之一(办规计〔2022〕298号)。省水利厅批复了莒南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实施方案(鲁水发规函字〔2023〕5号)。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了莒南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莒南审服许字〔2023〕50023号)。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同意该项目在风景名胜区内实施。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岸坡防护等,涉及风景名胜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总面积为15.6047公顷。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6.5082公顷,二级保护区面积8.7452公顷,三级保护区面积0.3513公顷。
二、专家论证意见
7月17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勘察。7月18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召开了《山东省莒南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涉及莒南天佛风景名胜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山东省莒南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涉及莒南天佛风景名胜区景观影响评价及生态恢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论证会并通过了论证。专家认为:1.进一步梳理明确河道疏浚、河岸护坡提升等相关内容,水美乡村建设不得新增与景区无关的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深化施工过程中的管控措施及施工完成后的景观及生态恢复方案;3.建议根据鲁自然资字〔2022〕13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报告》和《方案》。
三、省自然资源厅意见
经复核审查,《报告》和《方案》已按照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省自然资源厅原则同意专家论证意见。你局要根据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办理涉及风景名胜区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9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zrbhdysdzwbh/zrbhd/202412/t20241218_4778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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