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说说 > 正文

2025年稻渔综合种养技术——(一)稻鲤综合种养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是一种立体的综合种养方式,利用稻田为基础条件,通过渔艺、农艺的融合,对其进行适度整理,在确保水稻稳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水产养殖,根据生物链之间的生态循环,做到“一水两用、一田多收”,提升稻田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我区主要推广的稻渔综合种养包括稻鲤(商品鱼/鱼种)、稻蟹、稻虾三种模式,另有稻-特种鱼及稻-鳅模式处于试验阶段。稻渔综合种养技术适合全区水稻种植区域推广应用,不同区域可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模式进行推广。实践中需注意严格控制稻田开挖比例,注重以粮为主,以渔促粮。

  1.稻田选择

  选择水源充足、保水保肥和排灌方便的稻田,稻田水质符合GB 11607 的要求。

  2.田间工程

  (1)沟坑

  田块大于5亩,采用沟坑结合形式;田块小于5亩,采用只开沟不设鱼坑形式,沟坑占比不超过稻田总面积的10%。留出农机通道。

  (2)田埂

  加高、加宽、加固田埂,田埂高于稻田厢面30cm~50cm,上顶宽大于50cm,坡比1:1.25。

  (3)进排水工程

  进排水口应对角设置,进水口建在稻田近水源端的田埂处,排水口建在稻田的低处,保证水位可控。

  (4)防逃设施

  在进排水口应设置拦鱼栅,拦鱼栅密疏以鱼不能外逃为宜,宽度为进排水口宽度的2倍,并高出田埂,底部入泥20cm~35cm。

  3.水稻种植

  (1)品种选择

  水稻品种选择茎秆粗壮、分蘖力中等、抗逆性强、丰产性能好、品质优、适宜当地种植的中大穗型品种,水稻种子来源于合法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经检疫合格。保留采购单据和检疫合格证明。

  (2)田面整理

  水稻栽插前完成田面整理工作,田面平整,土壤松软。

  (3)栽插方式

  水稻以适龄壮秧、机械栽插方式为主,沟边密植。单位面积水稻栽插穴数不少于当地水稻单作。

  (4)晒田

  水稻群体苗数达到预期穗数的80%时,排水适时晒田。晒田前,应将鱼集中在沟坑中,晒好田后及时复水。

  (5)施肥

  肥料使用应符合NY/T 496的要求,追肥时应降低水位,使鱼集中于沟坑中。

  (6)水位管理

  稻田厢面水位以8cm~15cm为宜,高温季节应适当加深水位,定期换、补水。

  (7)病虫害防治

  水稻病虫害防治以生态防治为主,应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农药使用应符合NY/T 1276 的要求。

  (8)收割

  收割前使鱼集中于沟坑中,谷粒成熟度达90%时适时收割。水稻收割后,秸秆宜还田利用。

  4.鲤养殖

  (1)品种及来源

  鲤苗种来源于合法的苗种生产经营单位,体质健壮、规格整齐,经检疫合格。保留采购单据和检疫合格证明。

  (2)放养方式

  苗种放养前,应用2%~4%的食盐水浸泡10分钟~15分钟,放养前后水温相差≤3℃。

  (3)放养密度

  秧苗返青后,每亩放养鱼种300尾~400尾,规格为100g/尾~150g/尾。

  (4)投喂

  养殖期间,可适当投喂人工配合饲料,饲料应符合GB 13078 的要求。

  (5)日常管理

  坚持定期巡田,调控水深、水质,观察水稻生长和鱼类活动情况,检查防逃设施,及时疏通沟坑。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范预案。

  (6)鱼病及生物敌害防范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渔药使用应符合《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4年1、2号》的要求。对飞鸟、老鼠、蛇等生物敌害,应采取驱逐、围栏等方法进行防控。

  (7)捕获

  采用捕大留小的方法分批上市,产品质量安全应符合GB 2733 的要求。

  5.生产记录

  制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建立投入品使用台账,保留水稻和水产品相关生产记录。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yw/syjs/scyz/202508/t20250814_277424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本网招聘 三农项目简介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网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