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首宗用地用林联动审批项目获批
日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广东省推动用地用林用海联动审批工作方案》。汕尾市严格按照要求,积极推进用地用林用海联动审批机制落地。10月20日,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核发“汕尾110千伏吉康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这是汕尾首宗在用地预审与选址环节涉及用林用海联动审批(审核)的成功实践,初步实现了要素保障“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提高用地用林用海审批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和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该项目位于汕尾市陆河县,新建110千伏输变电站及塔基75个,用地面积为35.28亩,新建输变电线路23.462km,总投资近1亿元,项目建成后,将有助汕尾市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在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阶段,针对涉及用林审批的情形,将以往用地、自然保护地分头审查的事项统一纳入“一窗”受理,推动审批事项由“多窗”向“一窗”集中,实现融合审批;经“一窗”收件后,材料由市自然资源局同步分送至林业局,通过用途管制审批系统直接流转审查,以“线上”传递替代“线下”跑动;市林业局借助审批系统提前介入,在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时同步提出自然保护地准入意见,实现了从“事后沟通”向“源头协同”的转变。通过联动审批机制,申请材料一次上传,相关问题由自然资源局专人协调,切实提升了审批效率和服务体验。
下一步,汕尾市将进一步梳理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持续推进用地预审与选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审批事项中涉及用林用海审批(审核)情形的联动办理,让“减环节、优服务、提效能”成为常态,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nr.gd.gov.cn/xwdtnew/hydt/content/post_4788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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