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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公开通报3起矿产资源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12-2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了维护矿产资源开发良性秩序,持续保持对非法采矿的高压严打态势,12月4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通报3起矿产资源违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融水县汪洞乡新合村罗某玖无证开采稀土案

  通报称,经调查,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20日,违法当事人罗某玖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在融水县汪洞乡新合村上古汶屯开采稀土矿,矿产资源破坏价值650.56万元。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属于无证采矿行为。

  2025年3月19日,融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行政立案调查。2025年4月8日,融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2025年4月9日,融水县公安局予以刑事立案调查,该案犯罪嫌疑人14人已全部到案。2025年9月30日,融水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融安县浮石镇长龙村龙某刚非法采矿案

  经调查,2024年1月10日,违法当事人龙某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在融安县浮石镇长龙村长龙屯糖厂后山非法开采石灰岩矿,矿产资源破坏价值19.98万元。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属于无证采矿行为。

  2024年1月10日,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予以行政立案调查。2025年7月9日,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2025年7月12日,融安县公安局予以刑事立案调查。2025年7月24日,公安机关侦破此案,并于2025年7月30日批准逮捕龙某刚1人。

  2025年9月10日,融安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5年10月10日,融安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移送审判机关提起公诉。

  鹿寨县鹿寨镇新胜村廖某非法采矿案

  经调查,2023年7月,违法当事人廖某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在鹿寨县鹿寨镇新胜村长冲屯柳化公司旁山上非法开采白云石矿。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属于无证采矿行为。

  2023年7月10日,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予以行政立案调查。2023年9月4日,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无证开采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60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15400元。

  以上三个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严重扰乱了矿产资源管理秩序,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

  通报称,为了从严从重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筑牢柳州生态安全防线,柳州各县区务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务必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各县区要深刻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全面强化辖区内矿产资源监管执法,织密动态巡查网络,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原文链接:https://dnr.gxzf.gov.cn/xwzx/sxdt/t267469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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