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典型案例(第三批)
全省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典型案例(第三批)
一、平顶山市安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加收转供电电费问题
基本情况:平顶山市安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向其服务区域内终端用户提供转供电服务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存在高于政府定价收取电费的价格违法行为,侵害了终端用户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及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查处。该公司在转供电环节中,未按照政府定价标准收取电费,其行为构成了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平顶山市安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34.4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康桥悦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权益问题
基本情况:汤阴县房产事务中心接群众举报,康桥悦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服务揽月台小区期间存在私自租赁物业管理用房的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用于超市经营。
法律依据: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处理结果:根据有关规定,汤阴县城管局下达处罚决定书,对经营所得收益依法纳入小区公共收益并进行公示,并处罚款1.2万元。
三、鹤壁市浚县爱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公示公共收益、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等问题
基本情况: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的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爱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宏基花园小区存在公共收益未公示、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浚县住建局于对爱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完毕。浚县住建局再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
法律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处理结果: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浚县住建局对爱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作出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濮阳市河南冶都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加收新能源汽车充电电费问题
基本情况:2025年9月8日,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县长信箱”转办线索,反映冶都春天里小区物业对住户自行安装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收取每度1元的电费。经现场调查及询问,该公司委托人承认,收取每度1元的电费,其中电价为0.6125元/度,电损折旧及养护费0.3875元/度。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第五条第五项“对在个人自有停车库(位)建设充电设施的,实行“一桩一表”、分表计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报装费、增容费、涉电安全费等与用电有关的费用;对“合表”居民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无实质服务内容的涉电费用。”的规定,该公司存在违规加收电费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规定,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物业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38.67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4016.01元,罚没款合计5354.68元。
五、南阳市中品尚集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政府定价标准收取电费问题
基本情况:根据南阳市新野县2025年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安排,经检查,南阳中品尚集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服务创意生活城小区期间,存在未按政府定价标准收取电费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2024修正)》第二十条第二项:违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违法行为:(二)不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规定,构成不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
处理结果:根据《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2024修正)》第三十一条规定,新野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570.41元、罚款9570.41元,共计19140.82元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hnjs.henan.gov.cn/2025/12-31/3280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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